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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扣税问题

    陕西-宝鸡财务税收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12-10 17:00

    个人所得税扣税问题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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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 宝鸡 解答问题:7234条

      你好,想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税的哪些问题,请详细描述清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及时确认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赡养老人分摊比例: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回复于 2019.12.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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