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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款纠纷咨询

    云南-红河债权债务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12-12 16:28

    我和朋友借了2千块,协商后说好2020年春节我一部分一部分还的,但是今天他一直要求我把钱还给他,我说现在真的没有,个人原因,他就说如果不还就按百分之60的利息来还款,最初借的时候没有说明利息的有的,现在他就是又是起诉又是利息的,这样我有义务要还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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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红河 解答问题:9049条

      你好,对方起诉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后(逾期即从起诉之日起计算)的利息给出借人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到付清借款为止。
      依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无息的借款并不影响逾期还款时主张逾期利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的规定。

      回复于 2019.12.1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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