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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纠纷咨询

    湖北-武汉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1-18 14:44

    我爸爸今年六十七岁,前妻去世二十多年,然后十年以后找了个女人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的,与这个女人结婚十二年,今年父亲身休不适检查有严重的心脑血管,肺部和肝部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症,而且己经咳血了,女人在半年前发现不好的症状呢,就搬岀去住不管爸爸,爸爸央求投诉老多次都不予理会,由于该住址近几年会拆迁,女人也不愿办理离婚手续,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告遗弃罪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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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武汉 解答问题:6020条

      你好,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位女士涉嫌犯遗弃罪,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回复于 2020.01.1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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