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温度低、供暖不达标室,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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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你好,在供暖期间,广大群众可拨打8890热线电话或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8890平台”,也可以关注8890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辽事通”APP,点击“供暖直通车”栏目反映供暖问题。
暖气不热市民可以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也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供热公司或总公司投诉,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解决,如果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或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可向所在的辖区供热管理部门投诉。沈阳市供热方面的诉求热线是市民服务热线12345-4,随时受理市民诉求。
《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规定:经过测温,1次不达标按2天退费,2次不达标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不达标按30天退费,超过3个月全额退费。出现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标准和因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导致供热单位无法正常供热造成室温不达标的,不予退费。
回复于 2020.01.2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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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房产开发商已有足够证据证明无法按约定时间交房,可以行使合同不安抗辩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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