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你好!我于2018年3月、6月分两次借款给朋友计150万(3月50万元、6月100万元)

    四川-遂宁融资顾问人气( 发表于:2020-01-31 10:09

    你好!我于2018年3月、6月分两次借款给朋友计150万(3月50万元、6月100万元),约定月利息2分。现在朋友找借口不想还我的款,我经营有企业,在银行有贷款300万元,另有住房按揭贷款70万元。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从银行贷款出借他人,不受法律保护啊?一年两次出借算不算多次出借同一人,不受法律保护呢?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