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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009年与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未婚)位于宝山区淞塘路(以下简称“盛世宝坻”)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3-16 10:40

    本人于2009年与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未婚)位于宝山区淞塘路(以下简称“盛世宝坻”),首付由父母出资,母亲为主贷人,我通过公积金余额冲还商贷的方式参与房屋还贷。该房屋产证上的名字有父亲、母亲和我。当时买房的时候,父母告知我,盛世宝坻的房子为我日后婚房,在我结婚之前,他们先搬来和我一起居住,待我结婚后,他们搬回老房子(位于虹口区系部队房)。我同意了。2014年5月,我和妻子结婚。结婚前,父母说住半年后,他们就回老房子,我们夫妻也同意了。但是半年后,他们没有任何要搬离的意思,碍于面子,我们也没有提出这个要求。自2014年5月我们结婚后,在之前我的公积金余额每月冲还房贷的基础上,我们夫妻每月以现金形式给予我的母亲3000元,由其冲还贷款。即3000+公积余额是我们夫妻每月还房贷的金额,不足部分由我母亲负责还款。家里的日常开销也基本由我们小夫妻承担。2016年5月,我们的女儿出生,出生后基本都是我丈母娘带,1岁以后,双方父母轮流带娃。2018年7月,我岳父家拆迁,为了考虑以后也能双方轮流带娃,我的岳父岳母用动迁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宝山区通南路“宝景苑”),房款不足部分由妻子公积金贷款。2018年8月5日,我父母因我老婆家动拆迁买房动用了老婆的公积金贷款一事,和我们小夫妻大吵大闹甚至报警。同日,我父母将我们夫妻连同小孩一同赶出“盛世宝坻”的房屋。我们没有地方住,只能在外借房子。现在,岳父岳母暂时收留我们一起居住。但是考虑到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必须要自己买房居住。目前我们手上资金不足,只能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分割盛世宝坻房屋,要回属于我们的份额,买套老破小居住。法院是否会支持?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上海 解答问题:1895条

      作为房屋产权人之一和共同还贷人,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支持的可能性较大。有需要可以联系。

      回复于 2020.03.16 11:02

    • 邢乐锋律师–大律师网

      13918006377(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浦东新区 解答问题:181条

      你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与父母之间的纠份最好先通过亲友或街道调解进行调解,尽量消除双方的误解,应该会妥善解决的。

      回复于 2020.03.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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