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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销售两包五毛钱的陈皮,工商局说要罚款

    广西-北海商标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3-19 08:3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销售两包五毛钱的陈皮,工商局说要罚款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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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北海 解答问题:6310条

      你好,可以具体描述下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案件调查终结,或者办案机构认为应当终止调查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六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六十二条 前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时间、地点、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名称,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第六十三条 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办案人员应当记入笔录。

      回复于 2020.03.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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