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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农村人,我爷爷三兄弟,在解放前有一个兄弟年轻时离开本村到外市。

    广西-贵港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0-03-19 22:19

    我是农村人,我爷爷三兄弟,在解放前有一个兄弟年轻时离开本村到外市。其间十几年没回过本村,新中国解放后回来已在外市成家落户。这样又过了几年我太爷去世,三兄弟就在1966年分太爷留下的宅基地。当时外出的兄弟表示他已在外市成家落户就不要份了,剩下的两兄弟作两份分,如果后代子孙回来发展再作三份分。当时就用纸立下两份协议书,我爷爷和另一兄弟一人一份。协议上清楚写明外出那个兄弟的后代子孙如果回归原席,宅基地再作三份分。立下协议后,外出的兄弟就回外市去了。当时跟我爷作两份分宅基地的另一个兄弟由于有六个孩子,生活有困难,外出的兄弟当时也只有一个儿子,就让大儿子跟外出的兄弟一起走,当时算是过户给他养了。就这样外出的兄弟又几十年没音信,当时国家成立户口簿,分田分地也没音信。当时到我父亲辈,我父亲两兄弟,在我爷爷过世后,我父亲两兄弟又把爷爷留下的宅基地作两份分了。当时我爷爷留下的协议书就由我大伯保管,我大伯是我父亲辈最大年龄的,跟我父亲的年龄相差20年。由于过去了几十年大家对于协议书没怎么在意,协议书的内容也没在意,到我辈兄弟更加不知道协议书内容了。就这样在2000年当时交通方便的时候,外出那个兄弟的儿孙回本地寻亲,寻回本地,大家知道都很高兴,当时双方才知道爷爷辈的兄弟都过世了,我们也当他们是外市兄弟了。就这样双方来往几年也没怎说过宅基地的事。但好景不长,我父亲在2005年的时候可能由于压力大,患上精神分裂,在这之后精神一直很差,也不原意怎出门见人。在2006年时,外市兄弟不知怎的提出太爷的宅基地他们没分到,要再作三份分,他们也没有要搬迁回来的意思。当时由于我父亲精神问题不理事,我大伯又年事已高,也找不到当时分关协议书,我辈兄弟又不清楚事实,对方又不提供爷爷辈协议书,说以前没分过,我们没证据说不过他们,只好把我太爷留下的宅基地再作三份分,也再写下了作三份分的协议书,无奈签上了字。直到2013年时我大伯过世,他儿子在整理遗物时才找出爷爷辈的协议书,当时我父亲精神又转好了,跟我们说了爷爷辈的大概情况。我们就跟他们理论,说他们不搬迁回来不能分宅基地,但他们不同意。就这样吵吵闹闹几年也谈不下。到2017年发生冲突,本地政府司法部门介入调解,但没调解成功。到2018年再次调解,当时吵吵闹闹,大家不欢而散,也没调解成功,我们就先回家了。到2020年再次冲突,我们报了警,当地派出所叫双方第二天再去司法部门调解。但第二天我们到可司法部门后,司法部门直接给了一张调解意见书,意见书上说宅基地要作三份分。但当我们看到意见书时,意见书上没有司法部门的印章,也没人签名,只有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日期也是2018年的。这样我们就有不同意了,我们2020年出来调解,你直接给一张2018年的意见书到底什么意思,我们想找领导了解情况,但一直找不到,也不知找谁。后来我们在对方口中才了解到情况,对方说在2018年时政府已经下了意见书了,只不过我们当时走了没给我们而已。我就想问问,当时没给到我们,政府就没有义务打电话通知我们拿吗?现在对方就拿着这张意见书说政府已经判了要三份分。政府这样做对我们合法合理吗?我们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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