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离婚判决已生效,主房是女方父亲的房产,配房是共同财产判给女方,给予男方补偿款,男方仍然住主房不走

    山东-枣庄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3-26 06:53

    离婚判决已生效,主房是女方父亲的房产,配房是共同财产判给女方,给予男方补偿款,男方仍然住主房不走,应该怎么去做,要是告男方侵权要收集什么证据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枣庄 解答问题:5865条

      你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复于 2020.03.26 09:41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