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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和对象是二婚,对方有个小孩,交往了一年,感觉各方面不合适分手了,请问我能索要给孩子花的钱吗

    陕西-西安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3-26 08:42

    律师您好,我和对象是二婚,对方有个小孩,交往了一年,感觉各方面不合适分手了,请问我能索要给孩子花的钱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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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 西安 解答问题:42025条

      你好,从法律上来讲,恋爱期间相互馈赠礼物的行为属于赠予,且在分手时赠予行为已经完成,非有法定事由得不撤销,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大额财物,可以主张返还。

      回复于 2020.03.2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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