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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和用工单位劳动关系

    天津-和平区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3-26 15:29

    11月29日面试时口头说的是试用期工资6000 12月3日上班第一天又口头告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80%,5600 过了一个多月,我主动问转正情况,因为涉及社保的问题,口头告知我可以先按以前上着,不行的话单位可以补发给个人 1月15号左右口头告知我,根据这段时间的表现,要延长试用期,而且转正后工资按照6000定,等过完年回来,也就是2月3号签合同,不过疫情一直没有好转,一直通知在家办公,期间2月15号前微信再次问过按说好的年后签合同,是不是2月就给上社保了(社保一直自己上,挂在原单位),工资能不能再上调一下,然后对方刻意没有回复 2月22回来隔离,3月9日隔离期满,开始阶段性值班,值班期间3月12日口头告知复工了,按3月1日开始签合同,同时2月份按全勤5600发工资(所有人都是),但是3月24日分流上班再次询问,又微信告知做不了主,让我自己询问老板,告知现在疫情期间如果裁员我会首当其冲 我回复正因如此,我更关心自己的问题了 更关键是马上月底,又到了自己全额缴纳社保的时候,所以很急切 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还有签订的实习协议,哪些对我有利,哪些对我有弊,哪些是我该享受而对方却未给予的,退一万步讲假如闹翻了,法定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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