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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在1985年2月分给我和弟弟各60平米的平房,有分家书原件为证,但在89年宅基地登记时错登成我母亲的名字

    江苏-南通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4-10 21:05

    父母在1985年2月分给我和弟弟各60平米的平房,有分家书原件为证,但在89年宅基地登记时错登成我母亲的名字,后在2009年因房屋破旧,我和弟弟及母亲共同申请老屋翻建,经村里同意,签字盖章,乡里认可并由主管乡长签字同意.审批表有保存,现要拆迁,说由于兄弟二人已是非农业户口,宅基地证书上没有我和弟弟的名字,翻建的新房子没有产权证,说我们兄弟二人不能获得安置房屋,只能按照重置价赔偿.我们不服,但又无奈.所以来咨询你专家,可否从法律上获得支持.望给些指点.如打官司可否获得法官的支持.谢谢你,拜托了.联系电话;,邮箱;@163.com.地址;江苏启东市紫薇三村18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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