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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东是否可以免责或减少连带责任?

    上海-上海股权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4-15 15:15

    创业公司小股东占股5%,未出资,认缴期20年第二年以0元转让给大股东,并做了工商变更登记债权人在小股东转让后提出劳务债务纠纷大股东在债务纠纷发生后又转让其全部股份给其家人,公司现是一人公司。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小股东被法院追诉未出资义务。请问小股东转让股份发生在债务后,大股东是不是存在瑕疵违约行为?大股东转让的受让人不具有承担公司经营和债务责任,大股东是不是属于恶意转让?一人公司如个人财产不独立于公司财产,是不是承担债务第一人?综上所示大股东的瑕疵违约和恶意转让行为是否可以背认定为第一偿债人或主要债务责任人?小股东是否可以免责或减少连带责任?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陆家嘴 解答问题:1895条

      实践中,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有可能承担公司债务责任的情形: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回复于 2020.04.18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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