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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一个问题,我从1993年开始工作,一直在某集团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2019年11月14日到期。

    河北-石家庄资信调查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4-19 14:28

    请教一个问题,我从1993年开始工作,一直在某集团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2019年11月14日到期。到期后有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电话通知签订合同。因为集团公司以优化劳动岗位的名义让两千多人待岗,一直考虑是否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中间没有停止工作,工资等照常发放。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把我们的工资做待岗处理。我现在考虑与集团解除劳动合同,当时人力资源的人说是签订辞职申请,她们才可以帮助申请领取改制补偿金。但是在4月14日签订辞职申请后,4月17日通知我说,公司不批准兑现改制补偿金,原因就是连续几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何能够收到我的改制补偿金。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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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闫建秋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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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1801条

      携带材料面询,根据履行情况和证据确定解决方案。

      回复于 2020.04.1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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