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上诉离婚,要女儿的抚养权,男方不同意,男方该怎么办
女方上诉离婚,要女儿的抚养权,男方不同意,男方该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您可以关注我的 微信公众号:—— “铁义文化” —— ,该公众号里面有对离婚方式、离婚程序、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子女抚养等问题有详细的介绍,您关注后可以找到关于离婚的文章,看里面的内容,可以作为参考。
以上回复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回复于 2020.04.26 11:33
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孩子未满十六周岁正读高一被同学叫去被胁迫打了受害同学一耳光,现一直关在特殊学校没有高中教育已达半年且不知何时到期,父母因离异不管,我孩子大伯该如何维护其受教育的问题?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13位律师回答
婚前老公父母贷款购买的婚房已还六年写的老公父母名字,要写什么协议不伤害感情保障利益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2位律师回答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外甥媳妇出轨(没有证据)被发现 后夫妻吵架女方先动手后报警 如今女方曰起诉离婚 男方该怎么应对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被骗离婚、男方又骗了我父母几十万,在婚内就把小三带回家,我该怎么维权?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