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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一装潢公司简称甲公司为业主以包工包料装修居住房,并报价27万余元,约定工程结束后双方再进行用料额算

    江苏-泰州遗产继承人气( 发表于:2020-05-13 22:00

    2017年一装潢公司简称甲公司为业主以包工包料装修居住房,并报价27万余元,约定工程结束后双方再进行用料额算,工程期为105天,并定了当年9月30日为竣工交房时间。但到2019年10月,还有部分没装完,在这期间,业主发现木墙面板发霉、卫生间地面积水,多次要求整改,甲公司总以太忙为由没有外理。之后,因为发现木板发霉,怕影响身体健康,加工没有竣工,这套房基本上没有居住。虽然以后多次联系要求甲公司进行整改,但其总应而不来。2019年10月,业主收到法院传票,甲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27万余元。业主收到传票后,立即请某验房公司进行了装修质量检测,发现多达二十多处质量问题,严重的问题如墙砖地砖大面积空鼓,木墙霉烂等等。业主还发现,甲公司是用篡改的合同为主要依据来向法院起诉的。庭审中,业主要求装潢公司整改,通过交房验房后付款,但甲公司就是不同意,愿意减少工程款的方式了结。但业主认为房屋装修是个整体工程,怎么可以好的地方付,不好的地方少付,即使将工程全拆了,甲公司也得整改好了。此案由此对持,想请教律师,业主如何进行下去?能否因对方问题请求单方面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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