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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详情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有一事请教,谢谢了!我是湖北通山人,2019年9月17日在浙江建工承建湖北通山县大垅口学校的工地上担任塔吊司机一职到现在。

    湖北-咸宁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0-05-17 14:05

    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有一事请教,谢谢了!我是湖北通山人,2019年9月17日在浙江建工承建湖北通山县大垅口学校的工地上担任塔吊司机一职到现在。当时我要求订立一份合同,聘用我的负责人说不用,彼此口头协定月工资7千元,从2019年9月17日开始算工资,我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2O20年1月15日己结清工资,并且双方又口头协定春节放假没工资,工资又从2020年2月1日开始算起。没想到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直到2020年3月15日才复工通知我上班,工程大概到2020年9月份完工。问题一我能否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没有订立书面合同要求浙江建工支付我每月的二倍工资?问题二我能否依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浙江建工支付春节假期和疫情期间的工资?或者有更好的办法?急望答复。谢谢了! 刷新置顶结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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