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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25日我的车在唐山小区门口被拖走了,说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一、二、三项规定。

    河北-唐山行政复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29 16:38

    本月25日我的车在唐山小区门口被拖走了,说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一、二、三项规定。我的车小区门口在进入口道路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既不占用盲人道也未在非机动车道上,复议时警察说“停车入位”,而现实情况是:我们小区门口及附近的道路上一个停车位都没有;警察说只要在小区外面没在停车位停车位就是违法。我说:我们三个小区有将近百辆车停在小区外面,都是违法的吗?警察说都是违法的。法规里不是有规定给附近小区业主开辟一些停车位吗?他们这样做,小区外面的车不是想拖哪辆就拖哪辆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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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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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唐山 解答问题:42383条

      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

      回复于 2020.05.2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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