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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与一家粉条加工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并交付保证金10000元,产品预付款20000元

    陕西-延安取保候审人气( 发表于:2020-06-07 21:43

    本人与一家粉条加工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并交付保证金10000元,产品预付款20000元,在采购第一批产品后供货商所供应产品与样品有区别,后返回第一单,后续又发过俩次货,因供货商其他原因,再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把加工厂转包给了别人,现在货不给我供,预付款和保证金也不给我退,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通过那种渠道追回我的保证金和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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