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2019年12月,在宠物店花费1300买了一只猫,但没有带回家,放在宠物店,说来年二月份来拿

    湖北-孝感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0-06-08 14:05

    2019年12月,在宠物店花费1300买了一只猫,但没有带回家,放在宠物店,说来年二月份来拿,但由于疫情原因,二月份无法去拿,一直拖到猫长大了,宠物店说养猫困难无法再养,经过沟通,口头约定同意猫被卖或者领养,但我们可以去宠物店再拿一只,并未说要另外加钱,现在回来后我们来要猫,猫已经被送人,我们说再拿一只,店家说要另外加钱,这个是我们的权益收到侵害吗?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