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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020年1月份入职,1月6号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共就一份。

    河北-衡水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17 18:24

    本人于2020年1月份入职,1月6号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共就一份。于3月份提出离职,4月8号正式交接工作离职。现在单位扣押1月份工资不给,原来劳动合同并未标注未干满一年,扣罚压的工资。后找劳动局,劳动局要合同,我又跟他签了一份合同,里面多出一条未干满一年,扣罚压的工资,签订日期写的是1月6号。请问多的这一条合法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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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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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衡水 解答问题:42383条

      不合法的。

      回复于 2020.06.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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