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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前一方多次取现,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不能认定的话,可以要求证明取现的合理去向吗?

    云南-大理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3 14:08

    离婚前一方多次取现,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不能认定的话,可以要求证明取现的合理去向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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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90条

      转移财产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br><br>  1、对方主观上有规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br><br>  2、对方短期没有大额用钱的必要;<br><br>  3、对方无法证明取现的合理去向。<br><br>  所以,行为人离婚前频繁取现,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那么即可以认定对方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及时去法院请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并且,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先前有该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0.07.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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