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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时男方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分手后需要返还吗?可以不还吗?

    江苏-南京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6 19:35

    同居时男方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分手后需要返还吗?可以不还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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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9101条

      1、如果是为了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主张返还对方拒绝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br><br>  实践中,许多男女恋爱期间,在一些值得纪念的日子,比如情人节等,那么这个时候送对方金银首饰的,因为礼品的意义简单,并且是一方自愿赠与的,那么主张返还的话很难得到支持。<br><br>  2、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br><br>  事实上,现在有些男女同居,在关系成熟到一定程度时,一方会直接拿戒指求婚,那么后面有缘无分选择分开时,对于这个戒指一般可以作为彩礼等主张返还。<br><br>  并且,在实践中还有些可以以求婚戒指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未成就结婚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br><br>  3、如果双方恋爱同居时间不长,但赠品涉及金额较大,会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br><br>  男女恋爱同居期间,能不能主张返还财产,其实交往时间长短也可以作为考虑因素。在交往时间不长,但赠品佳价值较大的,比如送房产,那么这个时候主张对方返还被拒绝的,可以积极去法院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回复于 2020.07.1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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