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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吗?

    江苏-苏州工程建筑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0 14:49

    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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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9046条

      如果建筑工程合同中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竣工,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其中,三种具体的处理利息起算标准: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回复于 2020.07.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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