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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广东-广州工伤赔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0 15:14

    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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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9827条

      因委托人违约导致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的要担责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受托人违约导致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的也要担责

      1、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因受托人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工作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承担补救责任或赔偿责任。

      5、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0.07.1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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