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需要担责吗?

    浙江-温州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03 10:51

    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需要担责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温州 解答问题:8029条

      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尽管关联交易利于节省商业谈判时间、提供合同履行效率,但也极易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br><br>  因此,《公司法》第21条第1款明文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br><br>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只规定了公司高管不得通过管理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而不是禁止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有句广告语说的好,“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里同样适用,只要公司高管可以进行关联交易的,就可能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br><br>  所以《公司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公司高管违反前款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0.07.03 10:52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