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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意外死亡,诉讼时效怎么算?

    江西-九江债权债务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03 14:58

    债权人意外死亡,诉讼时效怎么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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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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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九江 解答问题:42383条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br>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br>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丧失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br>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br>法律规定要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br>故如果没有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发生,权利人应于一年内起诉。若因债权人死亡病故,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故应视为时效中止。日后若继承人发现此债权存在,诉讼时效则于此时继续计算。

      回复于 2020.07.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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