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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非法扣押许可证,该怎样维权?

    甘肃-兰州行政执法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29 18:48

    行政机关非法扣押许可证,该怎样维权?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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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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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 兰州 解答问题:42017条

      一、行政机关非法扣押许可证,该怎样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强势地位,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很明显,该公司收缴扣押其建造师证书是违法的。
      二、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处罚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依法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不得以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

      回复于 2020.06.2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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