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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标权的法定赔偿是怎么确定的?

    安徽-安庆商标侵权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28 18:02

    侵犯商标权的法定赔偿是怎么确定的?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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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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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安庆 解答问题:42383条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个规定得很详细了,有三种方案:你的所得、别人的损失、前两个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裁定(50万以下)。<br><br>《商标法》还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你在市场上进的,你知道是假冒的吗?如果不知道,你只要提供市场卖给你皮包的商家,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br><br>另外,如果问题严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0.06.28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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