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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湖南-益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28 10:32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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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益阳 解答问题:41901条

      1、单笔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按照《合同法》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当转让合同无效时,只要出让人存在过错的,受让人就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只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受让人要求出让人赔偿的数额,应以受让人实际支付的价金的利息损失为限。

        2、金融不良债权打包转让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金融不良债权可以单笔转让,也可以打包转让,当“资产包”转让出现违法情形时,也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

        (1)整个“资产包”转让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处置较为简单,类比单笔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无效时进行处理就可以了。

        (2)整个资产包中,存在单笔或数笔转让无效的,受让人可以请求法院认定整个资产包转让无效。从而相互返还财产,要求过错方承担补偿责任,就可以了。

        (3)整个资产包中,存在单笔或数笔转让无效的,受让人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已履行或易清洁部分有效,未履行或未清洁的部分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受让人将无效部分的金融不良债权退还给出让人的,出让人可以不退还相应的价金。换而言之,就是受让人不能再追究出让人的法律责任,要其补偿损失了。

      回复于 2020.06.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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