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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后该如何处理?

    江苏-连云港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23 16:24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后该如何处理?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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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连云港 解答问题:9046条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这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并不矛盾,而是在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体现了《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无效处理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适用无效合同仅指合同标的物合格的建设工程,而不包括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合格指的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因此,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回复于 2020.06.2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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