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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我父亲在1996年购买的3间单位砖瓦房 只有单位给出的出售房屋发票和公章 如今房屋被强行征收 我家能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吗

    广西-南宁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7-10 21:55

    您好 我父亲在1996年购买的3间单位砖瓦房 只有单位给出的出售房屋发票和公章 如今房屋被强行征收 我家能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吗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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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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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南宁 解答问题:6923条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17号)的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回复于 2021.08.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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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8.2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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