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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土地需要交回吗?

    河北-沧州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2 21:58

    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土地需要交回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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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沧州 解答问题:41999条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定条件的,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还集体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迁出集体经济组织,视情况不同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的权利也不同:(1)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小城镇并落户的,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权利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流转。(2)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地级市以上城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法律规定中所指称的“落户”和“转为非农业户口”都是指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期内迁出集体落户小城镇的,发生土

      回复于 2020.07.1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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