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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高山移民,于新址置换地基,一户4口分一间半屋地基,村民自理屋地基12万,当时是说明按人口补助1万一个

    浙江-台州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0-08-06 11:51

    12年高山移民,于新址置换地基,一户4口分一间半屋地基,村民自理屋地基12万,当时是说明按人口补助1万一个,17年18年新房造好 ,中途按人口拆迁登记,20年重新登记人口,外嫁女19年中途迁户,以户口迁出不予补助,是否合理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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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台州 解答问题:6923条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4、综上,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回复于 2021.08.0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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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7234条

      不能得到补偿。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其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是享受不了的。再者没有宅基地,没有房屋,那么针对原有房屋的补偿也是没有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回复于 2021.08.0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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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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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19条

      1、因各地都有区别,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当地的答复为准。可以是按户分配安置房; 也可以按人头来分配安置房。

      2、拆迁居住房屋补偿(供参考): 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中国钱再算上折旧率。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回复于 2021.08.0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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