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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重整把拖欠工资已经申报债权,我是否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与企业解除合同

    辽宁-葫芦岛工程建筑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12 10:46

    企业重整把拖欠工资已经申报债权,我是否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与企业解除合同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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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葫芦岛 解答问题:5865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大家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回复于 2021.08.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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