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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律师:你好!我全款为孩子在威海买了一套房子,写了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已经网签,没有交房。

    山东-淄博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13 05:52

    邹律师:你好!我全款为孩子在威海买了一套房子,写了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已经网签,没有交房。现在孩子要离婚,媳妇那边要求分一半房款,合理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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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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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淄博 解答问题:42383条

      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br>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br>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br>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br>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0.08.1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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