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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调解案件,轻微违法行为政审时派出所不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过不了该怎么办?

    湖北-襄阳刑事辩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17 10:54

    治安调解案件,轻微违法行为政审时派出所不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过不了该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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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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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襄阳 解答问题:42383条

      刑事情节轻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进行行政或者治安管理的处罚。<br>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br>(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r>(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br>(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br>(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br>(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br>(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br>《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br>《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4.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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