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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四川-成都资产拍卖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29 18:40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中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的第十三条第三项:“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三)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法院没有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公告中上传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的副本,也没有说明拍卖定价的依据。拍卖财产有权属证书、评估报告(或其他定价依据)的,应将权属证书、评估报告(或其他定价依据)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网拍页面进行公示。本案在拍卖程中未按照规定严格公告,违反法律规定。故对该拍卖行为应予以撤消。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我通过司法拍卖,购卖了一套房产,现在不想要了,我能否根据以上两条,申请法院撤消拍卖。如果请你们代理这个案子,你们有多大把握胜诉。法院就是没有公示评估报告也没有公示定价的根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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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2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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