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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遗嘱纠纷

    山东-济南遗产继承人气( 发表于:2020-09-01 09:39

    姐姐姐夫1990年结婚,男方丧偶有两个女儿,女方无生育,婚后男方70多岁的老母亲、两个女儿5口人共居一起生活。后来女方怀孕,为避免当时的生育政策处罚,1993年3月离婚但仍共同生活,出生后的孩子即送人抚养。2011年男方95岁的老母亲去世,后来两个女儿陆续出嫁,剩男女二人共同生活,与两个孩子来往正常。 2016年,男方为给女方以生活保障,新购房屋一套,落在女方名下,并在多名人员见证下订协议书约定“该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有权居住终生,其他房产、居家贵重物品、男方个人物品归男方所有”。 当两个女儿得知房产在女方名下并且双方签了协议后,便开始为难女方并经常恶语相加,矛盾冲突加剧,女方提出不让两个女儿上门,但她们还是趁女方不登门并拿走贵重物品,甚至连女方钱包里少量的现金都不放过。近日男方病重,女儿接走住院,女方开始能探视,得知男方时有神志不清,后来探视也被护工阻止,男方电话也打不通。因为知道两个女儿早在预谋,现在又不能跟男方见面,所以女方有两个法律问题请教: 一、如果男方新立遗嘱,女方还能不能保住该房产的所有权。 二、两个女儿如果登门闹事,女方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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