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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个人第一次购买房子,不熟悉购买流程。因个人帮助亲戚担任了公司法人,不可解其公司运营情况

    四川-南充公司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9-03 18:54

    因个人第一次购买房子,不熟悉购买流程。因个人帮助亲戚担任了公司法人,不可解其公司运营情况,并及时向房产销售说明了情况,按房产销售的要求准备了个人征信报告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在房产销售审阅了我提交的资料后,当即让我办理了个人房产的首付款,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进行了网签备案。但在银行办理房贷申请被拒,理由是个人征信出现关注类别。在多次与房产公司交涉无果后。房产公司向我递交了律师函和解除房屋合同文书,并要求我方承担房屋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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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四川 南充 解答问题:42024条

      建议你把合同给律师过目下。

      回复于 2021.04.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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