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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内部两家公司合并,其中一家为项目总包方,另一家为分包方,并且项目已经进场施工

    甘肃-兰州合伙加盟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9-11 10:11

    集团内部两家公司合并,其中一家为项目总包方,另一家为分包方,并且项目已经进场施工,有没有必要进行招标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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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 兰州 解答问题:42383条

      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br>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br>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br>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br>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br>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br>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br>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br>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br>《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p>

      <b>法律依据</b>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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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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