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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

    青海-海东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9-14 22:09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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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 海东 解答问题:9051条

      一、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二、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三种标准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回复于 2021.03.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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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65条

      一种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这类小产权房因为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被拆迁人最好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要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另一种小产权房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在这一类上,特别提醒:因为对于小产权房尚未出台具体的法律政策支撑,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尚未定论,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是得不到保障的,购买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应该慎之又慎。最后一类小产权房是违建。这类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3.2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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