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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离家出走,存款都在她手上,已换号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广东-惠州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9-22 11:52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离家出走,存款都在她手上,已换号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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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惠州 解答问题:5254条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失踪或离家出走并不会构成离婚。在一方长期失踪或离家出走得情况下,如果想离婚,可先诉至法院,由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其妻的通知义务,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br>许多人只知道婚姻法中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规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适用该条款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br>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br>(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br>(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br>(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br>另外,丈夫或妻子作为利害关系人,如果一方长期离家出走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br>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br>

      回复于 2021.03.24 10:4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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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夫妻任何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br>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br>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br>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br>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br>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br>(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b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br>(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br>(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br>(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br>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br>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https://www.66law.cn/tiaoli/153012.aspx#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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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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