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法院判我劳动关系存在,单位不给恢复劳动关系,不给补交五险一金,告到法院,法院说不是民事受理范围

    辽宁-沈阳财务税收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9-29 16:12

    法院判我劳动关系存在,单位不给恢复劳动关系,不给补交五险一金,告到法院,法院说不是民事受理范围,投诉到税务局,税务局说必须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打印核定单,但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称必须得单位去人打核定单,可是我们单位拒绝去打核定单,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徐和利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4条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劳动争议管辖范围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回复于 2020.09.29 22:11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