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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009年2月12日入职,于2020年5月13日被单位以违规辞退,单位故意捏造事件

    广东-佛山经济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0-10-17 20:40

    本人于2009年2月12日入职,于2020年5月13日被单位以违规辞退,单位故意捏造事件,目的就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人告知单位已怀孕,如坚持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理会。单位自2020年3月7日以“疫情为由”让部分员工待通知再上班,本人在此名单内。自3月至7月单位每月给予发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给本人。至今仍给予购买社保。为此,本人想咨询律师:如果我去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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