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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房产婚后买卖或赠与有何变化?

    黑龙江-大庆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10-19 08:33

    婚前房产婚后买卖或赠与有何变化?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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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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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大庆 解答问题:42383条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br>《合同法》规定:<br>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br>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br>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br>相关法律知识:<br>婚前财产规定<br>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回复于 2020.10.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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