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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监护人

    江苏-徐州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0-10-27 12:42

    变更监护人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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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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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徐州 解答问题:6020条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植物人监护权变更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变更,但财产的监督权是会变更的,由变更后的监护人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3.11 11:2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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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85条

      若是采取协议变更的方式,再不迁移孩子户口的情况下双方直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若需要办理迁移孩子户口,建议双方到迁入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咨询如何办理。若是采取诉讼变更的方式,则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3.11 12:1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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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16条

      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说到这里,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1条:

      回复于 2021.03.1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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