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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8月份的时候在深圳南山区通过乐有家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这套房子是房东托管给深圳城璞公司租给我的

    福建-厦门金融合同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0-28 18:21

    你好,我8月份的时候在深圳南山区通过乐有家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这套房子是房东托管给深圳城璞公司租给我的,我一次交了一年的房租一个月押金,一共是元,我住了一个月的时候这家公司暴雷了,房东没有收到房租就直接停水电了,房东基本拒绝协商,现在通知我月底要来清房,我该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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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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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5921条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不能把房客赶走,否则违反合同内容,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房租由承租人交给中介,中介再将房租转交给出租人,那么合同就必须履行,租金只能向中介索要。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回复于 2021.03.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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