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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一下农村有人霸种自己的土地怎么处理,找当地领导得不到解决

    广东-东莞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0-10-31 13:35

    你好,请问一下农村有人霸种自己的土地怎么处理,找当地领导得不到解决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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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东莞 解答问题:5759条

      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

      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回复于 2021.03.22 16:3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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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41

      回复于 2021.03.22 17:1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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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22条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赠与有效:
      1、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权的集体土地;
      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
      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
      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5、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3.2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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