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一个成家 29周岁妇女 歧视欺负一个未成年未满周12岁的孩子

    江苏-常州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1-06 17:36

    一个成家 29周岁妇女 歧视欺负一个未成年未满周12岁的孩子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6041条

      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2)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目前,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3)高考体检时,一般说来,作妇科检查时,须由女性医生进行的。如果出现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的行为则可以算得上性骚扰。(4)加强性教育的科学性、及时性,从小开始正确的家庭教育。2013年10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3.19 13:46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